縣法院三項舉措全面落實審務督察整改
近日,縣法院召開全體干警大會,迅速傳達審務督察問題通報,研究部署全面落實審務督察整改。
會上,黨組副書記、副院長李宗柏傳達了《最高人民法院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對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審務督察發(fā)現(xiàn)問題的通報》精神及市中院《關于認真開展<最高人民法院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對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審務督察發(fā)現(xiàn)問題的通報>問題整改的通知》,將全部問題傳達到全體干警,要求全體干警對標對表,結合工作實際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。
一是“嚴”字打頭,全面落實整改責任。要認清審務督察的重要意義,堅持問題導向,查找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,深挖根源,綜合施策。各部門負責人要提高政治站位,結合督察整改要求,研究整改措施,上交整改報告,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際成效。
二是“優(yōu)”字貫穿,大力提升審判質效。以審務督察為契機,加強立案、審判、司法公開、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和司法作風、內部管理工作,切實提升司法為民水平和司法服務能力,提升審判質效。
三是“實”字托底,激發(fā)干警行動自覺。要嚴格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,進一步完善審判質量管理制度,發(fā)揮好評估指標體系對審判工作的激勵、引導和監(jiān)督作用,充分調動干警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熱情,在全院形成“比、學、趕、超”的良好氛圍。